沈阳百岁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表面精饰产业园二期项目及污水处理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来源: 一百岁集团有限公司发表时间:2021-04-23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现对该项目建设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沈阳百岁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表面精饰产业园二期项目及污水处理厂项目;
2、建设单位:沈阳百岁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3、项目性质:新建;
4、建设地点:辽宁省沈阳市辽中区沈阳近海经济区北一路以北
5、项目概况:
项目用地面积为6613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6200平方米。主要建设4万平方米表面精饰标准化厂房和定制厂区及日处理电镀废水9000吨的污水处理厂。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沈阳百岁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沈阳近海经济区开发大道东侧北七路
邮编:110000
联系人:刘洋
联系电话:136 4490 6866
E-mail:676248876@qq.com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辽宁华一环境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北一西路52甲号(1201)
邮编:110021
联系人:李晓飞
联系电话:024-25701777
E-mail:huayizixun2018@163.com
四、提交公众意见表的途径
1.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该项目公众意见表可通过以下网络链接获得:
链接:链接:https://pan.baidu.com/s/1KSKBg30V6_IWasuhWLY1Dw
提取码:1dij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下载填写附件中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通过电话或E-Mail向建设单位(沈阳百岁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进行意见表述。
2. 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开时间自2021年4月23日至2021年5月8日,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在10个工作日内,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公告中的其他途径发表关于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在该项目环评报告书编制过程中和报告基本编制完成,报送审批前,建设单位还将举行第二次公众参与,进一步征求公众意见。在此期间公众仍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发表自己的意见。